人權鬥士

2700萬人過著奴役的生活─這數目是奴隸販賣盛行時期的兩倍。超過十億以上的成人是文盲。有鑒於違反人權的情況十分嚴重,在「人權侵害」這個章節中所列出的,只不過是冰山一角。無怪乎有90%的人,最多只能列出30條人權中的其中3條。

如果有這麼多人不了解他們的基本人權,誰能確保人權會被宣傳、受到保護,並成為一項事實呢?

答案是,我們可以從曾經造成影響,並為我們開創出今日人權新局面的人身上,獲得啟發。這些人道主義者為人權挺身而出,因為他們認清了,如果他們不站出來,就不可能有和平與進步。他們當中的每一位,都大大地改變了這個世界。

馬丁 路德 金恩,當他在1960年代為美國有色人種的權利奮戰時,鄭重聲明:「任何一個角落的不公平都威脅到每一處的正義。」

提倡以和平手法抵制壓迫的偉人──聖雄甘地形容非暴力是「人類手上最偉大的力量。它比人類所精心設計出來,最具毀滅力的武器還要更有威力。」

在十八世紀的法國,激烈對抗宗教迫害的伏爾泰寫下:「雖然我不同意你所說的,但是我誓死都會保護你說話的權利。」

湯瑪士 傑佛遜,美國獨立宣言的發起人,也曾宣稱:「優良政府首要且唯一合法的目標,是造福人民的生活及快樂,而不是毀滅它們。」

他們每一人,透過思想及行動,為這個世界帶來改變。下列的人道主義者,每一位都強力且有效地倡導人權。他們每一位都啟發了在今日為世界人權而努力奮鬥的所有人:

聖雄甘地(1869 –1948)

愛蓮娜 羅斯福(1884 –1962)

凱薩 查維斯(1927–1993)

尼爾森 曼德拉(1918 –2013)

馬丁 路德 金恩(1929 –1968)

戴斯蒙 屠圖(1931–2021)

奧斯卡 阿里亞斯.桑切斯(生於1940年)

穆罕默德 尤努斯(生於1940年)

拉莫斯 霍塔(生於1949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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